中央财政自2013年底出资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以来,截至2016年已累计安排资金2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
经过3年多的努力,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在推动主旋律艺术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成效显着,精品力作层出不穷。2014—2016年共立项资助项目2087项,资助资金总额18.83亿元。其中,以“中国梦”为主题的项目298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材的项目265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内容的项目878项,反映“四个全面”“一带一路”“美丽中国”等方面内容的项目402项。
国家艺术基金多个资助项目参加中国艺术节、上海国际艺术节等活动,多次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等荣誉,培养各类高端专业艺术人才4200余名,充分体现了在艺术创作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带动了社会力量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投入,推动了优秀作品在更大范围传播和更深层次共享,被誉为文艺创作的“风向标”和“孵化器”。
为规范国家艺术基金管理,财政部会同文化部等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章,建立了基金理事会行使决策权、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滚动资助、监督验收”的运行机制,建立了6712位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库,强化了国家艺术基金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