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上讲,原创性的产生思想基于原始信仰;方法基于原始思维和人类的社会实践以及人的精神世界。人类的文化史是由原创的开创性和传承的延展性构建的,人类文化的脉系是创新和传承以及模仿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事实上,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原创意识,应当贯穿在艺术创造的始终。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平庸都将折损艺术品价值。
从文化角度来审视,这是一个传统文化、舶来文化和商业消费文化及各种类型创意文化互为交融的时期。所有这些既刺激了艺术创作的多样化发展,又对当代艺术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艺术多样化发展促使主流艺术、实验艺术与通俗艺术交叉、踯躅在不断升温的艺术市场经济的漩涡。面对这种驳杂的现象,艺术批评本应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艺术创作的新的发展。但切中时弊的艺术批评却一直缺席,而人为炒作之风有增无减、良莠莫辨。这对艺术创作原创性来说,起着腐蚀的消极作用。在受众素养有待引导提升的当下,如若以商品价值追求和市场效应为目标,就会在不自觉中把文化艺术精神产品的属性与物质产品的商品属性等同,导致艺术趣味的媚俗、粗鄙化及对时尚、模仿的追逐;因此导致艺术创作原创精神和原创能力的压抑甚至衰减。而以感官刺激、片面出奇为能事换取市场认同和利益回报的创作者来说,似乎更为多见。物化社会对人的内心形成重压,反而需要良知意识的艺术家保持艺术之于社会的质感和棱角,保持对社会各种倾向的理性思考、批判精神和对市场消费、文化价值取向的牵引作用。
全球化文化背景下,中国艺术家经受着太多思想观念的碰撞,不仅面临着本民族传统艺术的负担,也面临着西方已经成功的艺术家范例的挤压。但资源的极度丰富无疑也是助推创造力的有利条件,它挑战的是艺术家的消化能力和行动能力。因此可以这样说,当下困境也可以理解为重塑艺术形态的机会。当代中国艺术不乏照搬西方艺术观念的例子,譬如曾经被当代艺术家利用最多的是里希特,通过模糊的边缘线寻求对图像的观念表达,有些人甚至在国内名就,不能不说是悲哀。但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我们要想走出西方强大的艺术观念影响,就必须做自己真实的艺术表达,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艺术创作有原创个性。基弗曾经说过:“没有人可以生活在真空里,这里存在着一个集体的记忆,其远远超过任何个体。要想真正地了解自己,你必须真正了解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历史。在我开始我的艺术生涯时我应当已经开始了解过去曾发生了些什么,这样做应是完全正常的。”
原创意识是原创力体现的前提。有了原创意识,艺术家主体意识就会较为全面的苏醒,就会对一种可持续的创作保持积极的姿态,也会对各种新的审美范式保持高度的警觉和好奇。创作主体的精神自始至终处于一种寻找和思考的状态,而不是在惯性的层面上慵懒地滑行。
通常情况下,原创性似乎体现在作品的新颖程度上,包括对“志怪志异”内容的描绘,或者是对各种花哨形式的操作。但是,真正的艺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体现为作者在艺术精神上的创新能力,即创作者必须拥有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思考能力,拥有一种与公众意识异样的灵魂探求激情。只有创作者具备了与众不同、绝对超前的思想禀赋,具备了对人类存在境遇的独特感受和发现,才有可能去寻找新的艺术表现方式,才有可能颠覆既有的艺术表达模式。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原创力,或者说创作潜能,它是决定一个作者艺术生命的核心之所在。而长期“泥古”“泥洋”的惯性思维,造成了中国艺术对原始区域存在的忽略,从而艺术家对古和洋的依赖,最终导致国人艺术原创的能力积弱不振。在国力不断提升的当今,这种惯性思维已到了必须反思的节点。原创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要求,它在诸多哲学家眼里依然是一种隐含着的价值。当代艺术中,尽管存在大量挪用、拼贴等行为,但没有人会轻易承认模仿、抄袭。艺术家总还是把原创预设为一种价值,他即使承认在一切皆可的时代里很难再出新,但也不会自动拥抱原创的对立一极——模仿和抄袭。而且,在当代倾向于观念的大量艺术中,艺术家依然凭借新奇、震惊等来衡量作品的好坏,这些不妨视为“原创性”改头换面的当代形态。
我们处于一个文化消费的时代,一个趋利的时代,致使人们产生了消解经典的心态。在这种境遇中,原创性的缺失也是社会生态的反映,但我们却不能为此开脱。信息共享使人们对问题的认识趋于扁平化,也非问题的根本。根本还在于我们应更多关注事物的原发点,而不被繁炫的外观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