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意中国·大美辽宁—第二届中国画水墨大展征稿通知
时间2017-02-1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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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方中国诗书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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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营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营口昌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盖成立、余功斌、宋雨桂
副 主 任:丁 杰、王易霓、王笑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景广、李 刚、张 博、咸 懿、贺 绚、
崔晓柏、蔡 营
办公室主 任:咸 艺、崔晓柏、蔡 营
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方景广、张 博、李 刚
展览编辑:杨雷、白仲霞、谭珊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10月16日—10月26日
五、展出地点:营口市文化艺术中心(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文化艺术中心,新联大街东1号)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2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中国美协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本次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712
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
收件人:杨雷 电话:(010)59759687
请在信封上注明:写意中国•大美辽宁展览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