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深圳)国际水彩画双年展征稿通知
时间2017-11-3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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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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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并在交流中展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文化自信,培育体现中国话语权的具有国际视野、广泛国际知名度的国际文化品牌活动,推动水彩艺术在世界多样文化交流语境下的当代发展。拟于2018年4月在深圳举办“首届中国(深圳)国际水彩画双年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
协办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文化馆、深圳市合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东晓美术馆、深圳市罗湖美术馆、深圳市罗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圳市美术家协会、深圳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李小甘
主 任:徐 里、诸 迪
副 主 任:丁 杰、李瑞琦、聂新平、梁 宇
秘 书 长:李 伟、王 萍、宋 强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李少明、陈湘波、咸 艺、贺绚绚、黄 煜、符史安、戴素霞
办公室主任:咸 艺、李少明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王其钧、黄 煜、宋丽清、刘 冰、田海鹏、李少明、卓 参
展览编辑:赵 昆
三、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及地点
首展日期:2018年4月
首展地点:罗湖美术馆
全国巡回展时间、地点将于首展结束后在官方网站布。
五、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不超过260件。
六、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6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中国公民)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将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七、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一人仅限投稿一张(10寸),多投者不予收理,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或雷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5、本次展览不设收藏,展览结束退还作品。
八、送件要求:
作品画面尺寸不得超过120厘米(高)×12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九、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24:00时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收件地址: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12室
邮编:100083
收件人:赵昆(深圳水彩国际双年展)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十一、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关于征稿: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三、信息查询:
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台。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10月